欢迎来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
我馆实行藏、借、阅一体化的管理。具体借阅须知如下:
1.读者须凭借阅卡(校园一卡通)借阅图书。
2.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3.借书册数及期限 :
借阅册数:教师借书册数:12册
学生借书册数:12册
借书期限:教师:2个月
学生:1个月
4.续借规则
读者可续借一次,期限为一个月。(登录哈工大网站-精品1卡二卡三卡入口-我的精品1卡二卡三卡入口-登录个人账号-查看可续借图书进行续借)
5.罚款规则
图书超期按0.05元/册/天收取超期罚款
读者污损图书,根据程度轻重按书价的10%--50%予以罚款
如产生罚款,请至服务台缴纳
6.丢书赔偿规则
丢失中文书按书价的3倍予以赔款
丢失外文图书按书价的5倍予以赔款
或赔偿同作者、同出版社、同版次的相同图书一册;
7.补充规定:
(1)因公外出或下厂实习等原因不能及时还书者,可先到精品1卡二卡三卡入口办理手续,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,可于回校后一周内还书,否则按过期处理。
(2)所借图书要当面检查,如有破损、缺页或光盘丢失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,加盖污损印章,以明责任。
(3)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将图书任意圈画,污损或撕页,书中所附设施(磁条,条形码、光盘)请注意保护,不得损坏与更改,违者予以重罚。
(4)读者借书,应自觉办理借书手续。凡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者,按盗书论处,并上报学校于以通报及处罚。
(5)借阅卡应注意保管,如有遗失应立即声明挂失,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时由本人负责。
(1)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,如果借书卡上有书未还,请先到服务台办理还书、赔书或赔款手续。
(2)丢书赔款标准:丢书赔款金额(元)=书价×(3—5)倍(元)(中文书3倍、外文原版书5倍)
(3)硕博士研究生离校要求在办理离校前,需将毕业论文提交精品1卡二卡三卡入口,持回执办理离校手续。网上提交电子版论文的文件和提交表单请进入精品1卡二卡三卡入口主页学位论文提交。
(4)将在本校读研的本科生同学,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。
(5)去世职工办理离校,需持离校通知单到服务台办理,查清是否办理借阅卡和清还欠书欠费后,盖章离校。